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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刘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投资建设泰兴怡达二期项目的议案》 为继续实施“上攀下钻”绿色低碳的产品发展战略,不断延伸产品产业链,落实高端化、精细化、差异化的发展目标,公司拟投资建设泰兴怡达二期项目,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 22 万吨环氧丙(乙)烷衍生品技改项目(20 万吨高端专用醇醚及醇醚酯(包含 5 万吨湿电子化学品)及 2 万吨三羟乙基异氰尿酸酯(赛克)产品)。项目名称以在政府部门最终报备名称为准。 拟建地点: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厂区预留用地内。 建设规模:项目达产后将形成 125000t/a 丙(乙)二醇醚,75000t/a 醇醚酯(包含有 50000 吨湿电子化学品),20000t/a 三羟乙基异氰尿酸酯(赛克)。 投资及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 84,548 万元,公司自筹 50,548 万元,银行贷款 34,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泰兴怡达二期项目的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1.3 条的规定,该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泰兴万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政府部门核定为准),实施建设年产 2 万吨高效新型活性氧化铝新材料项目。注册地址: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飞虹路东侧、虹润路北侧,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事宜。 该事项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泰兴虹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公司原计划在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年产 2 万吨高效新型活性氧化铝新材料项目”,因新增用地需要有关部门落实规划选址、用地指标等一系列报批手续而时间较长,考虑到该项目为配套泰兴怡达双氧水生产提供消耗性材料,是公司现有产业链延伸的一部分,为了快速推进本项目的落地实施,公司拟与泰兴虹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并以全资子公司泰兴万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实施建设年产 2 万吨高效新型活性氧化铝新材料项目,计划总投资 2.6 亿元,其中一期项目投资 1.4 亿元。 该事项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泰兴虹桥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00 于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