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恩爱、撒狗粮的日子又到了!今天,小锦联合成都豌豆荚法治热线,请来新津法院徐丽法官为大家普法。当情人节遇上民法典,这篇“恋爱修炼手册”你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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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知识点一:
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的特殊数字红包,和一般的借贷特征不同,不具有借贷的意思表示,以特殊数字金额转账给对方后,再以民间借贷要求对方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知识点二:
日常生活中,对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发生的远超个人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大额转账,通常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考虑双方收入情况、相处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考量、综合判断。
知识点三:
一方为另一方购买日常生活用品、赠送的节日礼物等,应视为无偿赠与,分手时一般无权要求返还。
特别提醒
与已婚人士交往,有配偶者赠送的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系无权处分,非经追认赠与行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晨迪 视频 成都法院提供 责任编辑 何齐铁 实习编辑 冯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