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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

时间:2023-02-25 19:09:02   来源:互联网


(资料图片)

1、 2013年3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鲁政办发〔2013〕8号印发《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

2、该《办法》分总则、评估内容、实施、附则4章14条,由山东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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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义务教育 实施办法 山东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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