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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河北被宁夏警方跨省传唤,弟弟沟通无果后跳入黄河

时间:2023-04-07 18:16:43   来源:极目新闻

顶端新闻记者 张恒

48岁的宁夏人王芳,于3月23日在河北省清河县街头,被三名不明身份男子抓捕。家属报警后,三男子来到属地派出所,自称是宁夏中卫市公安局文昌派出所民警,并出具《传唤证》,告知王芳涉嫌“寻衅滋事案”。


(相关资料图)

当日下午,王芳远在宁夏中卫的弟弟王成得知此事后,到当地文昌镇讨要说法。无果后,王成跳入黄河。截至发稿,救援人员搜救近15天仍无结果。

女子河北街头被三男子抓捕,称其涉嫌“寻衅滋事案”

王芳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事发前的3月16日,她受父亲委托,和侄女王芸(化名)去过北京。因父亲家中拆迁补偿事宜,她赴国家信访局递交材料,并于当日离京,来到河北省清河县的亲戚家。由于家境困难,王芳便在清河县打工赚取生活费。

王芳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事发前的3月16日,她受父亲委托,和侄女王芸(化名)去过北京。因父亲家中拆迁补偿事宜,她赴国家信访局递交材料,并于当日离京,来到河北省清河县的亲戚家。由于家境困难,王芳便在清河县打工赚取生活费。

3月23日上午9时许,王芳带侄女王芸去诊所看牙时,将电动车停到了太行中路的京九国际大酒店停车场。

“这时候来了一辆无牌照商务车,车上下来几个人,喊着‘抓走抓走’。我吓坏了,赶紧让王芸报警喊救命。”王芳说,此时一男子上前抢夺手机,并捏住她的脖子,造成其脖颈划破、胳膊被扭伤。随后,男子给她戴上手铐,扭送至商务车中。

王芳告诉顶端新闻记者,王芸报案后,她被三名男子送至清河县长江派出所。在长江派出所,一名男子自称是宁夏中卫文昌派出所民警,并向她出具了《传唤证》。

《传唤证》显示,因王芳涉嫌寻衅滋事案,被传唤于2023年3月22日前到中卫市文昌派出所接受询问。该证落款为中卫市公安局文昌派出所,并盖有红章。

王芳说,事发前,她未接到公安机关的传唤通知,抓捕时对方也未表明身份。她对民警说,自己没有寻衅滋事,只是去了国家信访局,并借住在亲戚家打工。抓捕她的民警提出向长江派出所借用场地,并将她带入派出所后院警务室。后王芳表示自己的胳膊疼痛难忍,希望能打开手铐。随后,宁夏民警将她带到警车上,欲将王芳带走。

“这时候当地长江派出所一位所长赶到,明确拒绝让他们把我带走。”王芳说,这位所长对宁夏民警表示,可以对我传唤、做笔录,但不允许从长江派出所把人带走。

王芸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当天她打车赶到长江派出所时,姑姑王芳已经被送到。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她,宁夏中卫市的派出所民警要借用场地做笔录。

对此,长江派出所婉拒了顶端新闻记者的采访。

4月6日,顶端新闻记者致电赴河北清河县实施抓捕的文昌派出所李姓教导员,其称“不方便说”,随后挂断电话。另一位同去河北清河县的马姓民警,得知记者身份后亦挂断电话。

家人讨说法无果跳入黄河,搜救14天无音讯

王芳说,在派出所期间,她的胳膊和手出现浮肿,疼得满头大汗,吃了止疼片后仍无效果,怀疑发生骨折。多次要求下,3月23日下午6点左右,民警将其送至清河县中心医院。

“在医院打了止疼针,拍了CT,发现胳膊骨头没断。医生说需要做核磁,估计是肌肉拉伤。”王芳告诉顶端新闻记者,看病期间前述多位男子一直跟随,因医药费问题,辗转沟通多日,她于3月26日做了核磁。

清河县中心医院多份检查报告单显示,王芳出现右顶部软组织肿胀、肩甲下肌局部肿胀等症状。

王芸说,3月23日上午10点左右,她给宁夏中卫的父亲王成打电话告知此事,希望家人去当地沟通。中午12点50分,父亲给她回电话,称在文昌镇政府被人打了,并说已报警。父亲告诉她,自己正在黄河边,钱包里有1000多元钱。

王成的母亲铁梅兰告诉顶端新闻记者,3月23日中午,她在宁夏文昌镇政府见到了王成,“他嘴唇发白,脸色发青,双手抱着胸口”。王成对她说,他被人打了胸口。

铁梅兰说,当天下午4点多,镇上两辆车拉着她和王成的父亲,来到中卫市滨河南路的黄河大桥下方的河边。她看到多辆救护车、警车、消防车、私家车,现场围观很多人。文昌镇一位干部告诉她,王成跳河了。72岁的铁梅兰失声痛哭,但只能被送回家等待搜救消息。

事发后,多位亲属赶来。王成的舅妈李梅花告诉顶端新闻记者,3月23日晚9点多,她到文昌派出所询问情况,接待民警对她说,王成3月23日中午报警,称要跳河。下午1点多,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王成跳河的瞬间。另有一名目击者看到王成跳河后报了警。

顶端新闻记者4月6日多次联系文昌派出所史姓所长,对方一直未接听。

当地刑警队告诉家属,关于王成跳黄河一事,刑警队已介入调查。事发后,警方在河边发现了王成的手机、钱包,并安排警犬参与搜救。关于家属所说“王成在镇政府被殴打”,警方找到王成后,会结合手机和钱包做进一步调查。

4月6日,沙坡头公安分局工作人员称,王成跳河的原因警方还在调查中。截至当天下午,救援人员仍在对王成进行搜救。

因拆迁补偿持续维权,家属:补偿方案未达成一致

王芳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她之所以去北京国家信访局,是因为受父亲王学金所托,反映家里拆迁补偿问题。跳入黄河的王成是王学金的儿子,王芳的哥哥。

据介绍,王学金是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东关村人。2009年,王学金家被拆迁。按照房屋安置协议,王学金及儿子王成置换七套安置住宅房,至今只得到四套。他一直反映地产公司私自修改建设图纸,将原设计规划为住宅楼修改建设为上下两层的商业房,并将房屋确认表中表示给王学金的房屋卖给他人等问题。

家人介绍,王学金多次到多部门反映情况,一直未达成双方都认可的解决方案。

中卫市住建局2015年12月15日出具的一份信访答复书称,王学金安置所在的惠泽苑小区,不存在随意变更设计问题。根据中卫市住建局2019年4月16日出具的《关于王学金反映“对市住建局的处理不满意,要求解决惠泽苑小区拆迁安置问题”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显示,王学金及儿子王成选择了4套安置房并办理入住手续;之后以安置房源多为6层顶楼为由拒绝继续选房并不断上访。市住建局从正丰香格里小区回购3套房用于安置,因该小区需要补差价,王学金拒绝。后王学金不断上访,要求补偿采光费、误工损失及精神损失费等。

据介绍,此事断断续续经过多次协商、诉讼等过程。王芳认为,目前的焦点问题是主管部门不认可王学金、王成提出的合同违约补偿方案,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

律师:如王芳陈述属实,宁夏警方传唤行为涉嫌违法

4月6日,顶端新闻记者致电文昌镇一位对接王成事宜的刘姓副镇长,表明来意后,其称正在开车,稍后回电,后不再接电话。

随后,一位自称中卫市沙河头区信访局的男子来电,称刘姓副镇长将采访事宜对他告知。自称信访局的男子以无法确认记者身份、拆迁补偿事宜复杂等理由拒绝接受采访。

该男子还称,会让公安部门调查记者手机号核实身份。4月7日中午,顶端新闻记者联系到中卫市宣传部新闻科,并就宁夏中卫警方到河北清河县跨省传唤是否存在相关问题、王成跳黄河前是否在文昌镇被殴打、王学金拆迁补偿事宜等问题发出提问。相关人员说,已了解到此事,但具体情况不清楚,会让沙坡头区相关人员联系对接。

截至发稿,顶端新闻记者未收到相关回复。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说,如果王芳陈述属实,王芳赴国家信访局递交材料,那么王芳是否涉嫌违法存在很大争议。王芳去国家信访局是表达诉求,不能简单理解为无事生非,不能简单理解为寻衅滋事,不能随意进行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王芳是否符合该规定的情形,是存疑的。

蓝天彬律师说,如果王芳陈述属实,王芳被无牌照商务车上的人带走,脖颈被划破,胳膊被扭伤,被戴上手铐,且民警没有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王芳,那么该传唤行为涉嫌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蓝天彬律师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本案中,王芳是否逃避传唤存疑,民警是否通知到王芳接受传唤也存疑,这种情况不能随意进行强制传唤。

蓝天彬律师说,王成跳河一事有待进一步调查。如果王成跳河前被镇政府相关人员殴打,那么相关人员也要进行党纪政务处分。

(来源:顶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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