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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4月26日电 (高瑞峰)“对犯罪嫌疑人原某、陈某分别处以治安拘留7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对10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山西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日前公示对“灵石县坛镇乡远家山私挖乱采”的处理结果。
此前,媒体曝光“谁是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坛镇乡远家山私挖乱采的保护伞?”山西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赴现场督办,并向晋中市政府下发《关于督办媒体报道“谁是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坛镇乡远家山私挖乱采的保护伞”问题的函》(晋打非办〔2023〕2号)跟踪督办。
经查,盗采点位于晋中市灵石县坛镇乡东堡村(运家山自然村)大平沟,属于灵石县已封堵关闭并登记在册的盗采监管点。
2022年12月30日晚,犯罪嫌疑人原某、陈某打开已关闭的盗采点,将电瓶三轮车等盗采工具送入井内;12月31日晚,犯罪嫌疑人入井实施盗采,共采煤炭资源约200斤,未运出盗采点。
目前,灵石县已对盗采口重新封堵,并设立警示牌,公示了监管单位和责任人;犯罪嫌疑人原某、陈某分别被处以治安拘留7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坛镇乡东堡村支部书记蔺计某、坛镇乡应急站副站长丁玉某等10名相关责任人被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