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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让妻子“净身出户”,他导演了一出大戏……

时间:2023-07-05 18:31:06   来源:新民晚报

90后小夫妻要离婚,丈夫因不情愿妻子分割房产份额,竟联合亲戚导演“一出大戏”,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2022年2月,长宁区检察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与离婚有关的虚假诉讼监督案。

图片来源:东方IC

2017年,小李和小赵相爱结婚。由于小李一家均属于非沪籍,没有独立的购房资格,于是小李的父亲表示,用儿媳小赵的沪籍购房资格,由他出钱以小夫妻二人的名义购房。2018年年底,小李的父亲全额支付1800万元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别墅。2019年4月,新房正式交付,房产登记为小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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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与小赵婚后育有一女。女儿出生不久,夫妻俩便因各种家庭琐事争吵不休,有时小李还对小赵大打出手。最终,小赵忍无可忍,向小李提出离婚。

听到小赵提出离婚,小李很是紧张:如果二人离婚,岂不是意味着当初父亲出资购买的房产要被小赵分走一部分?于是,小李与父亲、堂叔反复商议后,对小赵说:“当年买婚房的时候,有700多万元是向我堂叔借的。你想离婚可以,但要先把买房时欠堂叔的钱还了。如果你不还钱,那就把这份离婚协议书签了,同意自愿放弃分割房产。否则,别想安生离这个婚。”由于小赵拒绝签字,这份离婚协议最后不了了之。

2020年9月,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堂叔表示其侄儿小李因购买婚房向其借款700万元,欠款一直未还,因此诉求被告小李归还借款本金700万元及利息、律师费等各种其他费用200余万元。因小李承认其向堂叔借款700万元且一直未还款的事实,同时又有小李堂叔提供的还款协议、欠条、银行交易明细等证据予以佐证,法院对小李向其堂叔借款买房并未归还欠款的事实予以确认,并于2020年11月26日作出支持原告的民事判决。堂叔胜诉后,小李并未及时履行判决内容,致使该房产最终被法院查封。

见此情形,小赵果断报警,称丈夫小李串通他人虚构债务,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并表示“他的目的就是要让我净身出户!”经公安机关侦查、讯问,小李等人很快如实供述了捏造债务提起虚假诉讼的事实。

2022年1月26日,经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小李及其堂叔有期徒刑六个月,各并处罚金1000元。

为了使案件办理取得更好的效果,检察机关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在听证会上,小赵表示:“希望检察院可以监督法院依法判决,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听证员也发表意见说:“上海市的房产涉及金额较大,对夫妻离婚过程中房产的分割需保持谨慎。本案中,即使房产为小李的父亲全款购入,但小李一家是通过小赵的户籍身份获得的购房资格,小赵还为家庭生儿育女,有所付出,因此小赵分得部分房产份额也合法合情合理。小李及其家人为了逼迫女方净身出户,竟然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欺骗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损害了女方的合法权益,支持检察机关对这一案件依法监督,把错误的民事判决纠正过来。”

2022年2月17日,长宁区检察院向法院制发了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同年6月,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在法庭上,小李及其堂叔均表示购房的钱是由小李父亲出的,堂叔并未借款给小李,都是因为自己不懂法,提起了虚假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定,小李及其堂叔之间民间借贷关系不成立,撤销原审判决。

该案中,案涉房产是由小李的父亲在小李和小赵结婚后全款购入。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的出资,若无事先明确协议约定购房款为父母对子女的借款,也未事先明确表示属于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则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在司法实践中,即便案涉婚房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并非机械地平分,而是会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双方出资、对房屋贡献大小等因素,酌情商定房屋的归属及折价补偿问题。因此,考虑到该案中房产为男方父亲全款出资所购,一般情况下,男方将分得相对较多的房产份额。但因男方恶意虚构债务,意图侵害女方的正当财产权益,按照法律规定的惩罚原则,男方最后实际可分得的份额应当相应减少。

如果男方的家人通过正当途径获取自己的利益,就不会发生后续对自己不利的后果。男方捏造债务提起虚假诉讼,不仅导致自己及家人受到刑事处罚,还可能导致在接下来的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处理中分得的份额减少,着实得不偿失。

通讯员 简宁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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