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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浙江证监局8月25日消息,浙江证监局对浙商证券及其两名分析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浙商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证券分析师服务客户、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二是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到位。三是个别研究报告制作不审慎,未能保证信息来源合规。
浙江证监局公告显示,浙商证券发布的某证券研究报告存在制作不审慎的情形,陈煜作为该证券研究报告署名分析师,傅嘉成作为该证券研究报告的参与制作人员,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